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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多年前春末夏初的一天,我从扬州出差回来,单位给了我一张茄克衫购物券,说是某某服装专卖店的,让我去领。
我去领了,是黄色的,虽然颜色我有点不喜欢,但式样不错。那时我还是个单身汉,也不怎么注重穿着,更不喜欢独自进商场买衣服。这件黄色的茄克衫也就成了我撑面子的道具。年年穿在身上,也不觉有什么不妥与异样。结婚后,我仍然在穿茄克衫的季节将它拿出来穿上,一直觉得没什么问题。
直到前不久,街头偶遇已退休的前同事,他见了这件茄克衫,有点诧异地道:“这件衣你还在穿呵,式样早就过时了。我的那件不知甩哪去了。”他的惊异,不亚于见了外星人。我笑笑,说没什么啊,穿着很好哇。老同事走后,我再仔细打量这件衣,真的不错,就是褪了颜色,变淡了些,可正合我心意,那样式还是多年前的样子,没有变形。要不是同事的惊讶,我穿着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。
我这个人不赶时髦,但对老物件情有独钟,不舍得轻易扔掉。这种嗜好也在耳濡目染中传给了儿子。记得儿子还在上小学五年级时,有一次我清理衣橱,想把他小时候穿的小人衣扔去。儿子见了,说:“以后我穿过的衣与鞋,还有用过的东西,不要随便丢了。那上面有我过去时光的痕迹。”就这一句话,让我对儿子刮目相看,赶紧停住手,将那些欲扔了的小人衣又打包收了起来。
有人说家里的物品超过半年没有用过,不妨扔掉,以便腾出空间给新添的物件。我不置可否。但于我来说,做不到。老物件漫湮着时光的浸滤,一定程度上正如儿子所说,它成了生命的一部分。一件我穿了二十多年的茄克衫,它暗藏着我的身体气息,也是我走过的生命岁月的见证。
在这个崇尚华丽多变与奢侈品的年代,还有几个人能将一件衣服穿二十几年?我就是一个。而且让人高兴的是,我将这种惜物节俭的因子,就像传家宝一样,于潜移默化中传递给了儿子。无疑,这是笔精神财富,是家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因此也就值得世代传承下去。因为我相信,任何时候良好的家风定会塑造出人的良好品质。我也会坚信,一个惜物节俭的人,一定是个怀旧恋旧的人,他既不会朝三暮四,也不会奢糜浪费。如此,在生活里这种人当是个可靠与值得信赖之人。